冯煦(1842~1927)原名冯熙,字梦华,号蒿庵,晚号蒿叟、蒿隐。江苏金坛五叶人。少好词赋,有江南才子之称。光绪八年(1882) 举人,光绪十二年(1886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历官安徽凤府知府、四川按察使和安徽巡抚。辛亥革命后,寓居上海,以遗老自居。曾创立义赈协会,承办江淮赈务,参与纂修《江南通志》。冯煦工诗、词、骈文,尤以词名,著有《蒿庵类稿》等。
锦水东流碧,波荡双鸳鸯。雄巢汉宫树,雌弄秦草芳。
相如去蜀谒武帝,赤车驷马生辉光。一朝再览大人作,万乘忽欲凌云翔。
闻道阿娇失恩宠,千金买赋要君王。相如不忆贫贱日,官高金多聘私室。
茂陵姝子皆见求,文君欢爱从此毕。泪如双泉水,行堕紫罗襟。
五起鸡三唱,清晨白头吟。长吁不整绿云鬓,仰诉青天哀怨深。
城崩杞梁妻,谁道土无心。东流不作西归水,落花辞枝羞故林。
头上玉燕钗,是妾嫁时物。赠君表相思,罗袖幸时拂。
莫卷龙须席,从他生网丝。且留琥珀枕,还有梦来时。
鹔鹴裘在锦屏上,自君一挂无由披。妾有秦楼镜,照心胜照井。
愿持照新人,双对可怜影。覆水却收不满杯,相如还谢文君回。
古来得意不相负,祗今惟有青陵台。
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,击马陉。
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、玉磬与地。“不可,则听客之所为。”
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可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”对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敌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诗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若以不孝令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不义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有阙。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欲。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子实不优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辞矣。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,不腆敝赋,以犒从者;畏君之震,师徒桡败。吾子惠徼齐国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继旧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爱。子又不许,请收合馀烬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从也;况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听?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