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南阳宋定伯,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问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问:“汝复谁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数里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递相担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担定伯数里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复担鬼,鬼略无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复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听之,了然无声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声。鬼复言:“何以作声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习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担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声咋咋然,索下,不复听之。径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为一羊,便卖之恐其变化,唾之。得钱千五百,乃去。于时石崇言:“定伯卖鬼,得钱千五百文。”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
天目幽邃奇古不可言,由庄至颠,可二十余里。
凡山深辟者多荒凉,峭削者鲜迂曲;貌古则鲜妍不足,骨大则玲珑绝少,以至山高水乏,石峻毛枯:凡此皆山之病。
天目盈山皆壑,飞流淙淙,若万匹缟,一绝也。石色苍润,石骨奥巧,石径曲折,石壁竦峭,二绝也。虽幽谷县岩,庵宇皆精,三绝也。余耳不喜雷,而天目雷声甚小,听之若婴儿声,四绝也。晓起看云,在绝壑下,白净如绵,奔腾如浪,尽大地作琉璃海,诸山尖出云上若萍,五绝也。然云变态最不常,其观奇甚,非山居久者不能悉其形状。山树大者,几四十围,松形如盖,高不逾数尺,一株直万余钱,六绝也。头茶之香者,远胜龙井,笋味类绍兴破塘,而清远过之,七绝也。余谓大江之南,修真栖隐之地,无逾此者,便有出缠结室之想矣。
宿幻住之次日,晨起看云,巳后登绝顶,晚宿高峰死关。次日,由活埋庵寻旧路而下。数日晴霁甚,山僧以为异,下山率相贺。山中僧四百余人,执礼甚恭,争以饭相劝。临行,诸僧进曰: “荒山僻小,不足当巨目,奈何?”余曰:“天目山某等亦有些子分,山僧不劳过谦,某亦不敢面誉。”因大笑而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