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徵舆(公元1618年—1667年)字直方,一字辕文,江苏华亭人。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,卒于清圣祖康熙六年,年五十岁。顺治四年(公元一六四七年)进士。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徵舆为诸生时,与陈子龙、李雯等倡几社,以古学相砥砺,故所作以博瞻见长,《四库全书提要》云: “徵舆为诸生时,与陈子龙、李雯等以古学相砥砺,所作以博赡见长,其才气睥睨一世 ,而精练不及子龙 ,故声誉亦稍亚之云。”有《林屋文稿》十六卷,诗稿十四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