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夜幕降临,云气收尽,天地间充满了寒气,银河流泻无声,皎洁的月儿转到了天空,就像玉盘那样洁白晶莹。
我这一生中每逢中秋之夜,月光多为风云所掩,很少碰到像今天这样的美景,真是难得啊!可明年的中秋,我又会到何处观赏月亮呢?
注释
阳关曲:本名《渭城曲》。单调二十八字,四句三平韵。宋秦观云:《渭城曲》绝句,近世又歌入《小秦王》,更名《阳关曲》。属双调,又属大石调。按,唐教坊记,有《小秦王曲》,即《秦王小破阵乐》也,属坐部伎。
溢:满出。暗寓月色如水之意。
银汉:银河。
玉盘:喻月。
参考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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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小词,题为“中秋月”,自然是写“人月圆”的喜悦;调寄《阳关曲》,则又涉及别情。记述的是作者与其胞弟苏辙久别重逢,共赏中秋月的赏心乐事,同时也抒发了聚后不久又得分手的哀伤与感慨。
“暮云收尽溢清寒,银汉无声转玉盘。”这首小词前两句是说,夜幕降临,云气收尽,天地间充满了寒气,银河流泻无声,皎洁的月儿转到了天空,就像玉盘那样洁白晶莹。
月到中秋分外明,是中秋月的特点。首句便及此意。但并不直接从月光下笔,而从“暮云”说起,用笔富于波折。因为明月先被云遮,一旦“暮云收尽”,转觉清光更多。没有这层面纱先衬托一下,便显不出如此效果。句中并无“月光”、“如水”等字面,而“溢”字,“清寒”二字,都深得月光如水的神趣,全是积水空明的感觉。月明星稀,银河也显得非常淡远。“银汉无声”并不是简单的写实,它似乎说银河本来是应该有声音的,但由于遥远,也就无声了,天宇空阔的感觉由此传出。“玉盘”写出月儿冰清玉洁的美感,而转字不但赋予它神奇的动感,而且暗示它的圆。两句并没有写赏月的人,但全是赏心悦目之意,而人自在其中。
“此生此夜不常好,明月明年何处看。”这首词后两句是说,我这一生中每逢中秋之夜,月光多为风云所掩,很少碰到像今天这样的美景,真是难得啊!可明年的中秋,我又会到何处观赏月亮呢?。
明月圆,更值兄弟团聚,难怪词人要赞叹“此生此夜”之“好”了。从这层意思说,“此生此夜不长好”大有佳会难得,当尽情游乐,不负今宵之意。不过,恰如明月是暂满还亏一样,人生也是会难别易的。兄弟分离即,又不能不令词人慨叹“此生此夜”之短。从这层意思说,“此生此夜不长好”又直接引出末句的别情。说“明月明年何处看”,当然含有“未必明年此会同”的意思,是抒“离扰”。同时,“何处看”不仅就对方发问,也是对自己发问,实寓行踪萍寄之感。末二句意思衔接,对仗天成。“此生此夜”与“明月明年”作对,字面工整,假借巧妙。“明月”之“明”与“明年”之“明”义异而字同,借来与二“此”字对仗,实是妙手偶得。叠字唱答,再加上“不长好”、“何处看”一否定一疑问作唱答,便产生出悠悠不尽的情韵。
这首词从月色的美好写到“人月圆”的愉快,又从当年当夜推想次年中秋,归结到别情。形象集中,境界高远,语言清丽,意味深长。《阳关曲》原以王维《送元二使安西》诗为歌词,苏轼此词与王维诗平仄四声,大体切合,是词家依谱填词之作。
参考资料:
公元1077年(熙宁十年)八月十五日作于徐州。是年二月胞弟苏辙与东坡相见,四月间陪他同赴徐州,八月中秋之后方才离去。这是暌别七年来兄弟首次相聚并共度中秋。
参考资料:
苏轼,(1037年1月8日-1101年8月24日)字子瞻、和仲,号铁冠道人、东坡居士,世称苏东坡、苏仙,汉族,眉州眉山(四川省眉山市)人,祖籍河北栾城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画家,历史治水名人。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,在诗、词、散文、书、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。文纵横恣肆;诗题材广阔,清新豪健,善用夸张比喻,独具风格,与黄庭坚并称“苏黄”;词开豪放一派,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,并称“苏辛”;散文著述宏富,豪放自如,与欧阳修并称“欧苏”,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苏轼善书,“宋四家”之一;擅长文人画,尤擅墨竹、怪石、枯木等。与韩愈、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作品有《东坡七集》《东坡易传》《东坡乐府》《潇湘竹石图卷》《古木怪石图卷》等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月夜过七里滩,光景奇绝。歌此调,几令众山皆响。
秋光今夜,向桐江,为写当年高躅。风露皆非人世有,自坐船头吹竹。万籁生山,一星在水,鹤梦疑重续。挐音遥去,西岩渔父初宿。
心忆汐社沉埋,清狂不见,使我形容独。寂寂冷萤三四点,穿破前湾茅屋。林净藏烟,峰危限月,帆影摇空绿。随风飘荡,白云还卧深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