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长恨啊!实在更长恨!我把它剪裁成《短歌行》。及时唱歌行乐吧!什么人了解我,来为我跳楚舞?听我唱楚狂人接舆的《凤兮》歌?我在带湖既种了九畹的兰花,又栽了百亩的蕙,到了秋天可以吃菊花的落花。在我的门外有沧浪的清水可以洗我的丝带。
请问:一杯酒与身后名誉,哪一件重要?身后名当然重要。但是,现今是人间万事都是本末倒置,毫发常常是重的,而泰山却倒很轻。最悲伤也没有比生离死别更悲伤的,最欢乐也没有比结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新朋友更欢乐的。这是古今以来儿女的常情。富贵不是我谋求的事,还是回到带湖的家去,与我早已订立过同盟的老朋友白鸥聚会的好。
注释
水调歌头:词牌名,又名“元会曲”“台城游”“凯歌”“江南好”“花犯念奴”等。双调,九十五字,平韵(宋代也有用仄声韵和平仄混用的)。相传隋炀帝开汴河自制《水调歌》,唐人演为大曲, “歌头”就是大曲中的开头部分。
壬子:指绍熙三年(1192年)。陈端仁:即陈岘,字端仁,闽县人。绍兴二十七年进士。曾先后任平江守、两浙转运判官、福建市舶。淳熙九年在四川安抚使任上罢职回家。给事,给事中,官名。为门下省。宋制,门下省的给事中有四人,掌管:侍从规谏,掌读中外出纳,日编章奏目录以进,驳正政令失当,考其稽违而纠正之。(见《宋史·职官志》门下省条)
长恨复长恨二句:长恨,即《长恨歌》。白居易《长恨歌》:“天长地久有时进,此恨绵绵无绝期。”《短歌行》,乐府平调曲名。《乐府解题》:“魏武帝‘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。’晋陆机‘置酒高堂,悲来临觞。’皆言当及时为乐。”
何人为我楚舞二句: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:汉高祖刘帮欲废吕后的儿子,另立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玉为太子,事情没有成。“戚夫人泣,上曰:‘为我楚舞,吾为若楚歌。’”楚狂声,楚国的狂人接舆的《凤兮歌》。接舆曾路过孔子的门口,歌:“凤兮!凤兮!何德之衰?往者不可谏,来者犹可追。已而!已而!今之从政者殆而!”(见《论语·微子篇》)
余既滋兰九畹三句:《离骚》:“余既滋兰 之九畹,又树蕙之百亩”“朝饮木兰之坠 露兮,夕餐秋菊之落英”。
门外沧浪水二句:《孟子·离屡篇》:“沧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我缨,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我足。”缨,丝带子。这两句的意思是:对清水、浊水态度要明确,不要然然可可。表示了他刚正清高的品德。
毫发常重泰山轻:这是说人世间的各种事都被颠倒了。
悲莫悲生离别三句:屈原《楚辞·九歌·少司命》:“悲莫悲兮生离别,乐莫乐兮新相识。”这里是对陈端仁说的。表示对陈端仁有深厚的感情。
富贵非吾事二句:陶渊明《归去来辞》:“富贵非吾愿,帝乡不可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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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弃疾的这首《水调歌头》,是一首感时抚事的答别之作。
此词上片分两层,前两韵是第一层,直接抒写诗人的“长恨”和“有恨无人省”的感慨。作者直接以“长恨复长恨,裁作短歌行”句开篇,乍看似觉突兀;其实稍加思索,就会明白其深刻的感情背景。由于北方金朝的入侵,战乱不息,被占区人民处在金人统治之下,而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却非但不图恢复,还对主张抗金北伐的人士加以压制和迫害,作者就曾多次受到打击。这对于一个志在恢复的爱国者来说,不能不为此而感到深切的痛恨。如此“长恨”,在“饮饯席上”难以尽言,所以词人只能用高度浓缩的语言,把它“裁作短歌行”。“短歌行”,原是古乐府《平调曲》名,多用作饮宴席上的歌辞。词人信手拈来,融入句中,自然而巧妙地点明了题面。“长恨”而“短歌”,不仅造成形式上的对应美,更主要的是显示出那种恨不得尽言而又不能不言的情致。“何人为我楚舞,听我楚狂声”一句,合用了两个典故。据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载,汉高祖刘邦“欲废太子,立戚夫人子赵王如意”,由于留侯张良设谋维护太子,此事只好作罢,戚夫人因向刘邦哭泣,刘邦对她说:“为我楚舞,吾为若楚歌。”歌中表达了刘邦事不从心、无可奈何的心情。又《论语·微子篇》载,楚国隐士接舆曾唱歌当面讽刺孔子迷于从政,疲于奔走,《论语》因称接舆为“楚狂”。辛弃疾在这里运用这两个典故,目的是为了抒发他虽有满腔“长恨”而又无人理解的悲愤,一个“狂”字,更突出了他不愿趋炎附势、屈从权贵的耿介之情。从遣词造句看,这一韵还妙在用“何人”呼起,以反诘语气出之,大大增强了词句的感人力量;而“为我楚舞”,“听我楚狂声”,反复咏言,又造成一种一唱三叹,回肠荡气的艺术效果。词人在直抒胸臆以后,紧接着就以舒缓的语气写道:“余既滋兰九畹,又树蕙之百亩,秋菊更餐英。”一韵三句,均用屈原《离骚》诗句。前两句径用屈原原句,只是“兰”字后少一“之”字,“畹”字后少一“兮”字。“餐英”句则从原句“朝饮木兰之坠露兮,夕餐秋菊之落英”概括而来。兰、蕙都是香草,“滋兰”、“树蕙”,是以培植香草比喻培养自己美好的品德和志节。而“饮露”、“餐英”,则是以饮食的芳洁比喻品节的纯洁和高尚。作者在这里引用屈原诗句,并用“滋兰”、“树蕙”之词,显然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志节和情操。屈原在忠而被谤、贤而见逐的情况下,仍然坚定地持其“内美”和“修能”,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,词人在遭朝中奸臣谗言排挤,被削职乡居的情况下,依然不变报国之志,表明自己决不肯随波逐流与投降派同流合污,沆瀣一气。“门外沧浪水,可以濯吾缨”一句,仍承前韵词意,从另一个角度表明自己的志节和操守。这里又用一典。《楚辞·渔父》中说,屈原被放逐,“游于江潭”,“形容枯槁”,渔父问他为什么到了这种地步,屈原说:“举世皆浊我独清,众人皆醉我独醒,是以见放。”渔父劝他“与世推移”,不要“深思高举”,自讨其苦。屈原说:“宁赴湘流,葬于江鱼之腹”,也不肯“以皓皓之白,而蒙世俗之尘埃”。渔父听后,一边摇船而去,一边唱道:“沧浪之水情兮,可以濯我缨;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我足。”意思是劝屈原要善于审时度势,采取从时随俗的处世态度。词人化用此典,意在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志节情操。
下片头三句“一杯酒,问何似,身后名?”遥应篇首,意在抒发自己理想无从实现的感慨,情绪又转入激昂。据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载,西晋张翰(字季鹰),为人“纵任不拘”,有人问他:“卿乃可纵适一时,独不为身后名耶?”他说:“使我有身后名,不如即时一杯酒。”词人用张翰的典故,乃是牢骚之气。
他的抗金复国理想难以实现,志业难遂,还要那“身后”的虚名干什么!词人为什么会发此牢骚呢?辛弃疾接着写:“人间万事,毫发常重泰轻。”这一韵是全词的关键所在,道出“长恨复长恨”的根本原因,就是因为南宋统治集团轻重倒置,是非不分,置危亡于不顾,而一味地苟且偷安。这是词人对南宋小朝廷腐败政局的严厉批判和愤怒呼喊。最后两韵是下片第二层,通过写惜别再一次表明自己的心志,词人的情绪这时又渐渐平静下来。前三句写惜别,用屈原《九歌》点明恨别乐交乃古往今来人之常情,表明词人和饯行者陈端仁的情谊深厚,彼此都不忍离别之情。“富贵非吾事,归与白鸥盟”一句,又引用两个典故。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云:“富贵非吾愿,帝乡不可期。”陶渊明生于东晋末叶,社会动乱,政治黑暗,而他本人又“质性自然”(《归去来兮辞序》),“不慕荣利”(《五柳先生传》),因有是辞。这里词人引用陶诗,表明自己此次奉召赴临安并不是追求个人荣利,并且也不想在那里久留,以表明自己的心迹。“归与白鸥盟”,是作者从正面表明自己的心迹。据《列子·黄帝篇》载,相传海上有位喜好鸥鸟的人,每天早晨必在海上与鸥鸟相游处,后遂以与鸥鸟为友比喻浮家泛宅、出没云水间的隐居生活。在这里,词人说归来与鸥鸟为友,一方面表明自己宁可退归林下,也不屑与投降派为伍,另一方面也有慰勉陈端仁之意。
与一般的离别之词不同,辛弃疾的这首《水调歌头》,虽是答别之词,却无常人的哀怨之气。通观此篇,它答别而不怨别,溢满全词的是他感时抚事的悲恨和忧愤,而一无凄楚或哀怨。词中的声情,时而激越,时而平静,时而急促,时而沉稳,形成一种豪放中见沉郁的艺术情致。此外,词中还成功地运用比兴手法,不仅丰富了词的含蕴,而且对抒发词人的志节等,也都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。
参考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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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功令: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吏因以巧法。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噫!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故例: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