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言史(约公元742年至813年间),唐代诗人。藏书家,赵州邯郸人。约公元742年至813年间,约自唐玄宗天宝元年至宪宗元和八年间在世。少尚气节,不举进士。与李贺同时,工诗,美丽恢赡,自贺外世莫能比。亦与孟郊友善。初客镇襄,尝造节度使王武俊。武俊好词艺,特加敬异卒后,葬于襄阳。孟郊作歌哭之。言史著有歌诗六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曾旅游金陵、潇湘、岭南等地。王武俊任成德军节度使时,颇好文学,为之请官,诏授枣强县令,世称“刘枣强”,但未就任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