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之钟(1740-1802),清诗人。字论山,一字礼凫,号雅堂,丹徒人。鲍皋之子。乾隆下江南,之钟献诗赋,召试第一,授内阁中书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进士及第,历充广东乡试副考官,升户部郎中。居官以风骨闻。为权臣和珅所压,浮沉郎署。好拔引寒俊。流连诗酒以终。之钟诗有家法,父为“京口三诗人”之一。官京师时,与洪亮吉、吴锡麒、赵怀玉唱酬最多,法式善称为“诗龛四友”。著有《论山诗稿》、《山海经韵语》。
楚襄王问于宋玉曰:“先生其有遗行与?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!”
宋玉对曰:“唯,然,有之!愿大王宽其罪,使得毕其辞。客有歌于郢中者,其始曰《下里》、《巴人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。其为《阳阿》、《薤露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。其为《阳春》、《白雪》,国中有属而和者,不过数十人。引商刻羽,杂以流徵,国中属而和者,不过数人而已。是其曲弥高,其和弥寡。
故鸟有凤而鱼有鲲。凤皇上击九千里,绝云霓,负苍天,足乱浮云,翱翔乎杳冥之上。夫蕃篱之鷃,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?鲲鱼朝发昆仑之墟,暴鬐于碣石,暮宿于孟诸。夫尺泽之鲵,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?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,士亦有之。夫圣人瑰意琦行,超然独处,世俗之民,又安知臣之所为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