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之钟(1740-1802),清诗人。字论山,一字礼凫,号雅堂,丹徒人。鲍皋之子。乾隆下江南,之钟献诗赋,召试第一,授内阁中书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进士及第,历充广东乡试副考官,升户部郎中。居官以风骨闻。为权臣和珅所压,浮沉郎署。好拔引寒俊。流连诗酒以终。之钟诗有家法,父为“京口三诗人”之一。官京师时,与洪亮吉、吴锡麒、赵怀玉唱酬最多,法式善称为“诗龛四友”。著有《论山诗稿》、《山海经韵语》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